拍卖公告

内蒙古通达拍卖:2025年9月26日科区财政局委托好旺角拍卖公告

发布时间:2025-09-17 11:16:08 浏览

内 蒙 古 通 达 拍 卖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拍 卖 公 告

我公司依法定于2025年9月26日上午9:30时在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举办网络拍卖会。
公开拍卖:
1、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区好旺角庄园小区46-/-129号房屋,建筑面积约203.66平方米,合同编号2023YS0502035038,带地下室(地下室未计入建筑面积)。起拍价:3,006,022.00元,保证金:300,000.00元。
2、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区好旺角庄园小区46-/-130号房屋,建筑面积约201.9平方米,合同编号2023YS0502035078,带地下室(地下室未计入建筑面积)。起拍价:2,980,044.00元,保证金:300,000.00元。
拍卖成交后,因受房产规划影响,暂无法办理产权证书。上述两标的已备案至委托方名下,待后续可以办理产权登记时,委托方将及时办理产权登记证书,登记至委托方名下所产生的所有相关税费由委托方承担。
特别说明:
1、房地产状况以实物现状为准,房地产面积以相关部门实测为准。
2、拍卖标的自公告之日起标的物所在地展样。
3、报名截止日期至2025年9月26日上午9:00时止。
4、竞买人应在2025年9月26日上午9:00时前将竞买保证金汇入我公司指定账户(户名:内蒙古通达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通辽汇海支行营业室;账号:05186101040006688),并于2025年9月26日上午9:00时前凭竞买保证金凭据及有效证件与我公司联系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拍卖未成交的,将在会后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保证金。
5、拍卖成交后,由委托方负责为买受人办理拍卖标的交接。
6、拍卖成交后,如买受人符合与委托方办理实物资产抵债条件的,委托方与买受人办理相关手续,并由委托方将《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及《抵债确认书》等资料的原件抄送拍卖方备案一份。拍卖方收取拍卖佣金后,凭上述资料为买受人出具《拍卖成交确认书》。
7、拍卖成交后,委托人只提供拍卖标的现有手续,房地产面积最终以相关部门实测为准,最终的价格仍以拍卖成交价为准(不因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时面积发生变化而改变)。
8、拍卖成交后,产权证办理至委托方名下所产生的买卖双方所需缴纳的一切税、费[包含但不限于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契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教育费附加税]以及可能存在的拍卖物上附着的欠缴税、费[包含但不限于欠缴财产税款、本次拍卖前发生的多次过户交易税费、委托人因获取拍卖物可能产生的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围堤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交易手续费、工本费等,以及报建、建设环节中欠缴的款项土地出让金、土地使用费(税)、房产税等]全部由委托人承担。拍卖成交后,由委托方名下过户到买受人名下所涉及的包含但不限于以上税、费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9、拍卖成交前所欠的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罚款、滞纳金等由委托方承担,拍卖成交后的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罚款、滞纳金等由买受人承担。
10、标的物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买受人在竞买前自行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如欠缴税款、房屋结构或土地面积与发证时发生改变、原有户口难以迁出、存在其他权利人等)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及委托人不作标的物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和任何责任。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处理。
11、参加拍卖活动的竞买人应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竞买人须在中拍平台实名注册。
有意竞买者,请于公告之日起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与我公司联系看样并提前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联系电话: 13634756125   0475-8256969 
公司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青龙山大街(北岸华庭小区B2#楼301号)
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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